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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和撤销
注册商标的无效和撤销
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决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现行商标法区分了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和撤销制度,
具体而言,无效宣告和撤销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对象
无效宣告针对商标注册本身即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撤销针对商标注册本身并无不当、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撤销后果的情形。
二、制度设立目的
无效宣告是对不当注册的事后纠正,撤销是为了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三、适用程序
无效宣告发生在商标局、商评委的确权程序中,撤销则发生在商标局的管理程序中。
四、考察的时间点
无效宣告主要看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撤销主要看注册商标使用过程中被提出撤销时的事实状态
五、法律效力
注册商标一旦被宣告无效,则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效力不溯及既往,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公告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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