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 一、商标权的权利范围 商标权的权利范围,是指注册人的权利范围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的权利范围的界定: (1)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注册人使用的商标应当与合作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图形、组合及其他构成要素上相一致,不得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会导致两个法律后果:①不受法律保护;以及②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2)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 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和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 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1、含义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其核定使用的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核准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2、判断标准 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两个具体标准,它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不存在没有确定商品的商标专用权。 简言之,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就是商标权人行使禁止权的范围,它不同于商标权人的权利范围。 3、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要大于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①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以及②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服务。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全方位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保护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既是商标注册人行使权利的依据,也是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的界限。 三、商标权的内容 就权利内容而言,商标权包括: 1、专用权 2、禁止权 3、使用许可权 4、转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