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11项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以及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进出口和寄递等重点环节监管,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
《方案》要求相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密切衔接配合,完善协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对相关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快速处置,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中,具体的11项工作任务如下:
1、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依法开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审判,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工商总局、高法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打击“傍名牌”等侵犯商标权违法行为。
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查处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等行为,严厉打击重大侵权仿冒行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协同管网水平。(工商总局牵头负责)
3、打击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
针对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利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12330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作用,精准、快速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切实提高打击声势。(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4、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网络影视、音乐、软件、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整治力度。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5、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种子种苗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政执法活动。(农业部、林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严厉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为。
进一步完善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继续开展针对重点商品、重点渠道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和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海关总署牵头负责)
7、加强寄递环节安全监管。
积极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突出加强电商海淘产品寄递安全管理。(邮政局牵头负责)
8、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
以情报导侦带动全面打假,完善集群战役发起和组织模式以及“一体化”作战机制,强化集群战役攻势,对侵权假冒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公安部牵头负责)
9、加强检察监督。
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和督办。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高检院牵头负责)
10、强化司法审判。
依法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指导监督。(高法院牵头负责)
11、加强对外宣传。
在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谈判中,积极宣传《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树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商务部牵头负责)
此外,该《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也作出了详尽部署。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