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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客体是关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专门制度,解决什么样的作品、哪些种类的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保护的问题。
一、作品的概念
1、含义
作品,是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一个具体对象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实质条件。
作品是由构成要素按某种规则和顺序结合起来表达某种综合理念的形式。作品是综合理念与表达形式的有机结合体。
2、如何正确理解作品?
正确理解著作权意义上作品的含义至关重要,
必须明确:
1)作品须为已经表达出来的形式。
2)作品必须是是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的表达形式。
3)作品必须表达出作者的综合理念。
需要
特别注意的是:
没有任何意义的表达形式,常用的标语、口号等,不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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