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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商业标识,又称商业标记,泛指经营者在其商业活动中用以表明自己身份、标识产品或服务来源、证明产品质量以及表明其他经营情况的识别性标识。某种意义上说,商业标识的范围是大于商标的范围的。
商业标识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地理标志、域名以及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可见,商标仅是商业标识的一种,商标的范围没有商业标识的范围宽泛。
商业标识的基本功能有:
(1)识别功能。
(2)保障质量的功能。
(3)广告宣传的功能。
商标标识是指用于商品上的商标载体,独立于被标志商品上的商标物质表现形式。如瓶贴、标牌及服装上的织带等。
商标是商战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商标具有如下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商标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主要具有如下功能:
(1)来源区分功能。
(2)品质表示功能。
(3)商品宣传功能。
(4)文化展示功能。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主要有:
(1)注册原则。
(2)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3)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
自愿注册是相对强制注册而言的,即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可以申请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就使用。
强制注册是指使用的商标必须 注册,否则,不得使用。自愿注册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决不是鼓励使用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侵权的危险。
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现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种。
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
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 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 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注册原则是指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原则。
注册原则是相对使用原则而言的。
所谓使用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归属于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人所有。注册原则即不论商标是否实际使用,只要某商标获得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核准注册,其商标专用权即受到法律保护。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的立法准则。
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可将商标划分为8大种类。
(1)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啊商标、气味商标等。
文字商标是指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文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字母、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 字。文字商标的文字书写不拘一格,楷、行、草、隶、篆,横书、直书、艺术体、印刷体、变异体均可使用。但必须突出文字商标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力争使消费者目及则意达。
    文字商标,一经核准注册,不得擅自变更书写方式或增删文字。
    为了保证商标的显著性,不致与指定商品产生混淆,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如不能在牙膏商品上使用"牙膏"作为商标。由于文字商标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 好、易认易记等优点,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
图形商标是指用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图形商标的使用既有其便于识别的一面,但又有其不便呼叫的弊端
图形商标可不受语言文字的制约,不论在何种语 言文字的国度,消费者只需看图即可识牌。
但图形商标在不同的语言国度里,又不易于呼叫,特别是较抽象的图形商标,因没有具体的称谓,有碍人们的口头交流, 不便于广告宣传,影响商品的销售。
从商标的历史来看,图形商标比文字商标的历史要早得多